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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中央直达资金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7 浏览次数:23

盘锦市大洼区平安镇人民政府等单位:

根据盘锦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中央直达资金指标的通知》(盘财指农〔2024〕8023号)和盘锦市大洼区农业农村局及盘锦市大洼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分配意见,现下达专项资金指标340万元,列2025年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具体分配金额及支出分类科目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财农规〔2021〕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辽财农〔2022〕104号)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预算编制、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补上其他短板弱项,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三、做好资金和项目衔接,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专款专用。按照国家和省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做好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自评等工作,加快资金拨付和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资金来源:上级专项


附件: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



盘锦市大洼区财政局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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