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重点监管领域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业务股室、各市场监管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区市场监管局根据《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形成2025年度重点监管领域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现将2025年度重点监管领域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严格按照计划和规定开展执法检查
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全部纳入“辽宁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管理,一律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最大程度降低检查频次,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对能够合并的要合并,能够联合检查的实行联合检查,提高执法检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的同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持续打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对企业进行行政执法检查前,要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行政执法人员,经过行政机关负责人同意并进行登记。执法检查时要向被检查对象出示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未经行政机关负责人同意,不得进行执法检查,企业有权拒绝检查。
二、持续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
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时,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公正文明规范开展执法检查,不得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陪同,不得接受被检查企业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不得在被检查企业报销费用,不得参加被检查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通过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为本人、亲友或者他人谋取利益。
行政执法检查中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对执法检查信息的归集和运用,检查结果要在7个工作日内在“辽宁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信用中国”等进行公示;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要求,对查封扣押财产等直接涉及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对企业做出的重大执法决定要经法制审核、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执法行为于法有据、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三、全过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各股室、各所在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中,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将精准普法融入执法检查全过程,认真阐释说明执法检查的目的、内容、方法,避免造成误解。将普法从静态变成动态,把法律由“纸上的法”变成“现实中的法”。在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主动送法到企业,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减少执法中的冲突和对立,全面增强法治政府建设。
四、做好行政执法检查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全面加强行政执法检查档案的管理工作,推进行政执法检查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自对企业完成行政执法检查之日起 30日内,按照“谁产生、谁归档”的原则,建立完善的行政执法检查档案,要将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行政执法检查文书等一并归入行政执法检查档案,归档材料应当内容真实、签署完备、印鉴齐全,实现“一企一卷一盘”材料齐全、规范有序。
附件1:盘锦市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级监督检查计划.docx
附件2:盘锦市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监督检查计划.docx
附件3:盘锦市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药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docx
附件4:盘锦市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docx
附件5:盘锦市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docx
附件6:盘锦市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计划.doc
盘锦市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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