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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9 浏览次数:6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大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大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发布要闻动态类信息共723条,其中动态要闻416条、动态信息180条、热点新闻111条,政府会议16条。发布政策文件类信息共61条,其中区政府文件2条,区政府办文件36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文件解读22条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坚持“申请必答复,答复必解决”的原则,本年度协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管理中心等单位,办理解决房屋征收、土地利用、发展规划、物业服务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4件。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切实加强公文制定过程中对公开属性的认定工作,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审核,严格执行“三审三核”制度。做好新增信息的准确分类与及时公开,确保群众关心的各类信息公开到位。本年度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全部按时公开。

四是做好平台建设。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新设置“政策”栏目,对相关文件开展文字解读、图片解读,让公众能够更加快捷地了解到相关的政府信息。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制定并发布了《盘锦市大洼区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组织开展了第十八个“5·15政务公开日”活动,通过自查、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

0

0

0

0

0

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8

0

0

0

0

0

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1

1

4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一是通过专题培训、网上自学等形式,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核”制度,确保政府网站文件、信息、数据发布及时准确。

2024年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在处理依申请公开时答复不够规范,与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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