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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9 浏览次数: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大洼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大洼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2024年,财政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和更新信息19条,其中包括:工作动态1条,政策法规5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6条,部门文件7条。2024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被追究责任情况。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健全完善工作规范,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2024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落实专责人员,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按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进度,严格落实审核制度,严查公开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全面具体、及时更新,严格把控公开内容质量。

四是做好平台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大洼区人民政府网站为载体,第一时间主动提交,申请公开发布信息,方便群众或组织机构查询。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反馈问题消除,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培训,以此为契机开展学习沟通,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160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一是提高政务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及时性。明确各部门信息更新责任,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给公众。二是提升政务公开专区的服务功能和宣传效果。加强政策咨询综合服务,提高服务效率。

2024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有待提高,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二是对公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回应较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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