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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9 浏览次数: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大洼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大洼区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及时准确地公开了各类应急管理工作信息,包括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自然灾害应对措施、应急预案演练等,让公众全面了解应急管理工作的进展和成效。突出重点领域,聚焦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重点领域,加大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重大灾害事故救援等信息的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工作流程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补正、审核、答复、送达、归档等全流程工作规范,确保每一个申请都能得到及时、准确、规范的处理。全年共收办申请0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对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落实三审三核制度,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准确性和严肃性,并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和更新。在信息公开前,严格按照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是做好平台建设。规范管理政务新媒体,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解读回应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提高公众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参与度和关注度。积极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各类预警信息和防范措施,增强公众的应急防范意识和能力。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类别;二是有效提升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024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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