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局
一、主要工作职责
(一)组织拟订全区科技发展规划并督促实施,统筹重点行业、领域、区域科技发展规划的衔接协同。组织研究科技问题、研判科技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措施建议。推进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二)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统筹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拟定科技发展政策并监督落实。组织提出科技与教育、人才协调发展的相关建议。统筹拟订科研机构改革发展和布局的规划。
(三)研究提出统筹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建议并督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区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预算总规模及方向比例结构。组织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统筹衔接区科技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优先支持方向、重点任务和年度安排。组织推荐申报各类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四)拟订全区基础研究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凝练基础研究科学问题,组织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前沿交叉共性技术和引领性颠覆性技术研究。
(五)主动融入新型举国体制,组织凝练全区重大科技任务,协调组织重大科技项目并跟踪督促。协调组织推进关键技术攻关。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
(七)组织提出促进全区科技安全和统筹军民科技融合发展工作部署、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和重大任务的建议并督促落实。指导全区科技保密工作和国防动员领域科技工作。
(八)牵头建立统筹协调机制,会同区行业主管部门拟定产业科技创新规划,组织项目申报,共同开展产业科技创新。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需求建议。
(九)牵头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组织拟订促进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的政策并监督实施,协调推动重大科研成果的示范应用。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促进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
(十)统筹推进全区重大科技力量建设。组织申报省级实验室,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创新平台基地发展整体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推动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能力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指导区域创新发展,协调推进临港经济开发区等产业园区建设。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培养、引用、使用、评价、激励等机制。拟订吸引集聚国内外高端科技人才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科技人才交流,组织实施有关科技人才计划。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二)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区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聚焦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归口管理全区因公出国(境)培训工作。
(十三)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指导对外科技合作。
(十四)统筹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科技评价机制改革和科研诚信建设,组织拟订科技伦理重要制度措施,统筹推进科研学风作风建设。统筹负责科研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科研成果评估问效。
(十五)组织推荐申报辽宁省科学技术奖。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工作分工
高巍 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区科技局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履行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王建立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高新技术发展和产业化、优化营商环境、科技型企业培育与管理、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创新平台管理等方面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责任。
刘莹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干部人事、群团、统战、普法、维稳、信访、保密、档案、信息、资产管理、科技局财务管理及政府采购等方面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责任。
赵爽 科技服务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编制、科技评估、科技统计、科技培训、科技普及、科研机构管理、成果转化、区域科技创新、农业农村科技创新、科技下乡、社会发展、乡村振兴、科技特派员、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招商引资、科技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及政府采购等方面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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