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队风队纪的监督、检查、考核、问责。
(三)负责行使辖区(不含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306平方公里区域)内住建领域除消防方面以外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四)负责行使辖区(不含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306平方公里区域)内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城市规划管理方面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五)负责行使辖区(不含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306平方公里区域)内市场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六)负责行使辖区(不含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306平方公里区域)内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七)负责行使辖区(不含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306平方公里区域)内民政殡葬管理方面户外搭灵棚、设灵堂,播放或者吹奏哀乐、抛撒纸钱、销售冥品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八)负责行使辖区(不含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306平方公里区域)内环境保护领域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九)负责督促、检查城区内“门前四包”责任制的签订与落实工作。
(十)承担重大疑难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和全区性城市管理专项活动及重大执法活动的组织实施。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工作分工
黄亮 党组书记、局长、执法队队长
工作分工:负责区综合执法局和执法队全面工作。
王永波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局财务、绩效考核、党建、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局机关人事考评相关工作;负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的应诉工作;负责执法案件文书、档案管理和案卷评查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负责依法行政、信访、普法宣传、平安建设、市域治理及法律培训教育等工作。
张德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执法业务相关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指导与考评;负责落实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指导拟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及重要综合整治活动的督查督办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执法队伍队容风纪的督查和日常签到等相关工作;负责执行各类制度和纪律情况的督查;负责督查、督办事项相关材料报送;负责纪检监察、巡视、工会、宣传工作。
三、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财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安全、保密、宣传、劳资、组织、人事编制、应急综合调度、政务公开、军人事务、文字综合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精神文明、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统战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室: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审核、提报、解释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负责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负责组织行政执法案件听证工作;负责执法案件文书、档案管理和案卷评查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负责普法宣传、执法检查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区城市管理执法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考核考试工作;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及案件管理工作;负责承担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重大疑难案件查处;负责12345、民心网等市民投诉举报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全局信访维稳工作。
(三)业务管理室: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市容和环境卫生执法业务相关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户外广告、供水、供暖、燃气、物业等公用事业执法业务相关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执法业务相关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全区“门前四包”责任制的签订和落实工作;负责全区城市管理专项活动和重大执法活动的组织实施、指挥协调及相关应急事件的处理;负责全局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争创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统筹组织所属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四)执法监督室:负责组织开展各级领导的重要批示督查及专项督查工作;负责监督所属单位工作纪律及履职尽责情况;负责有关执法工作建议、议案、提案办理的督查督办工作;依据有关规定监督行政执法行为;对执法队伍执法执纪、队风队纪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绩效考核管理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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