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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组成部门

农业农村局

一、主要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参与制定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在全区范围内依法统一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具体范围包括:兽医兽药、畜禽屠宰、动物卫生监督、种畜禽、野生动物保护、饲料、种子、肥料、农药、农机质量、农机监理、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水产种苗监督管理、植物检疫、渔政、渔港监督等执法权。

)承接上级交办及其他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农行政执法案件。

二、领导工作分工

张福龙 党组书记、局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工作分工:负责主持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全面工作。

李庆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兼任农垦管理局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分管局(执法队)财务和人事劳资工作、农经办公室(农垦办公室、人才科教办公室)、扶贫与科教信息办公室、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办公室(区委农办、项目办、乡村振兴办公室)、农业机械化办公室、农机行政执法中队及农机行政审批工作等工作。

张妍青 党组成员、副局长、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兼任乡村振兴局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分管农业办公室、产业办公室(招商引资办公室)、农资执法中队、农产品质量监管办公室、农业信息化办公室(农业环保办公室)等工作。

刘建新 党组成员、副局长、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工作分工:负责分管局综合办公室、党群办公室、纪检、工会、安全生产办公室、畜牧办公室、畜牧行政执法中队、区动物疫病控制中心、田庄台动物卫生监督所、东风动物卫生监督所、清水动物卫生监督所、田家动物卫生监督所。

梁雪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工作分工:负责分管局渔业办公室、政策法规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渔政执法中队、渔港执法中队、案件审理办公室及涉渔行政审批工作。

三、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后勤、档案等工作;负责重要文字综合工作、办公保障等;负责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督查督办的涉农工作落实情况回复;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算、决算,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国有资产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本部门审计财务工作,财务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及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安全、保密、政法、统战、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考察、考核工作,制定干部培养、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宣传思想工作、老干部、妇女及群团工作;承办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编制、劳资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负责全区农业系统人事劳动情况综合统计分析汇总工作。负责局机关招商引资和对上争取资金工作。

(二)农业综合办公室:承担稳定粮食产能、设施蔬菜量的指标任务。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起草农作物、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肥料科学合理使用。参与国内和出入境植物检疫的有关事宜 ,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设。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拟定农业农村行政审批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决定、行政许可证照发放和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提出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政策建议。负责农产品出口示范区建设。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划协调发展。参与农业重点项目的实施和国家农业产业化政策落实,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三)畜牧兽药和动物防疫办公室(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办公室):承担畜牧业经济指标任务,拟订畜牧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产业布局、结构调整、三次产业整合与产业对外合作,负责推动“互联网+”现代畜牧业和旅游畜牧业发展,推进畜牧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负责畜牧业行业统计、监测和预警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兽药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兽药、饲料行业质量管理规范,承担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研制、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拟订全区动物卫生监督政策、规划,拟订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应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预警预报、应急培训和科普宣传,承担全区动物疫病预防和兽医公共卫生工作,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和兽医实验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畜禽养殖业保险推进、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监督实施动物卫生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动物产品的检疫管理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动物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动物卫生监管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管理工作,负责兽医行风建设工作。负责全区畜禽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

(四)渔业资源管理办公室:起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按分工维护管辖水域渔业权益。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执行国际渔业条约相关工作,牵头协调农业农村局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五)农垦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农垦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农业经济发展战略、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垦体制改革和现代农业建设,指导系统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市场体系建设,负责推进农垦职工和垦区居民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工作,指导推进农垦宜居乡村和特色农场建设,负责农垦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垦国有资源的监管、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农垦系统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指导系统国有资产开展融资工作,协助开展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确权发证和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负责农产品品牌创建工作。

(六)农村经济办公室: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指导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经营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农民减负、村级财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粮食综合补贴和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负责全区农村经济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制定有关农村经济政策。负责“三农”信访工作。

(七)农业机械化办公室: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计划,落实国家和省农机补贴政策,提出农业机械化装备技术要求和发展要求,指导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负责组织农机更新报废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宣传和统计工作。指导全区农业机械化生产以及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农机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农业机械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承担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机教育、科研、推广、培训、维修、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八)扶贫科教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精准帮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检查监督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指导跨地区重点扶贫项目。协调区级党政机关及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负责有关扶贫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对扶贫开发情况进行动态监测,指导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组织扶贫系统信息报送工作。拟订全区扶贫开发工作政策,指导各镇街开展全区精准帮扶工作,组织开展全区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及低收入人群建档立卡工作,组织实施、管理扶贫开发项目,协调跨地区重点扶贫开发项目,指导精准帮扶人口培训、职业教育、就业、劳务转移工作,负责低收入人口的档案管理工作。指导贫困地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扶贫项目的工作,指导系统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市内对口帮扶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扶贫交流与合作,负责扶贫网络平台运行管理,区政府政务公开后台运行管理,组织起草扶贫开发的地方性法规、区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扶贫督查考核工作。承担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九)乡村振兴办公室(区委农办):牵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提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公共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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