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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办发〔2024〕35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6 浏览次数:10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盘锦市大洼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业经区政府三届第4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盘锦市大洼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pdf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解读:《盘锦市大洼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大政办发〔2024〕35号 解读

【图解】 《盘锦市大洼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大政办发〔2024〕35号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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