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关于对我市加强社区办公用房有效利用以及平衡社区办公用房的公益性和商业性问题的提案》(第177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4-12-18 浏览次数:5

李泓胜提案者: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市加强社区办公用房有效利用以及平衡社区办公用房的公益性和商业性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过调研我区未发现办公用房闲置等现象,如若日后出现办公用房闲置,将积极联系所在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对闲置办公用房进行有效利用。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


上一篇: 没有了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1000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