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强广告牌匾规范化监督工作(第56号)建议的答复
林志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广告牌匾规范化监督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盘锦市大洼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工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求各属地执法中队对新设置的门头广告牌匾进行备案管理,门头牌匾设置要布局合理、视觉通畅,截至目前备案新设置牌匾310余块。同时严禁商户安装存在安全隐患的门头招牌,今年6月,配合消防、公安等部门开展破窗行动,对商户二楼安装防盗窗的商户给予拆除。拆除633户,促进辖区牌匾设施“颜值”“安全”双提升。
二、强化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责任人,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采用“车巡+步巡”的形式,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安排队员网格化巡查街路,全面做好巡查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门头牌匾设置破损缺字少笔的牌匾,及时督促责任人及时整改维修;同时,及时掌握户外广告牌匾最新动态,对违规广告牌和破旧的户外广告牌匾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督促责任人及时整改,对找不到责任人的户外广告设施,联系属地政府协商解决,截至目前,发现6处联系不到产权人的破损大型户外广告,已全部整改完成。
三、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对广告牌、外立面、灯光亮化、卫生死角等方面进行整治,建立巡查制度,持续开展常态化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通知责任单位或产权人,督促整改维修。督促整改门头招牌灯光亮化6块。
盘锦市大洼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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