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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强广告牌匾规范化监督工作(第5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2-17 浏览次数:1

林志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广告牌匾规范化监督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盘锦市大洼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工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求各属地执法中队对新设置的门头广告牌匾进行备案管理,门头牌匾设置要布局合理、视觉通畅,截至目前备案新设置牌匾310余块。同时严禁商户安装存在安全隐患的门头招牌,今年6月,配合消防、公安部门开展破窗行动,对商户二楼安装防盗窗的商户给予拆除。拆除633户促进辖区牌匾设施“颜值”“安全”双提升。

二、强化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责任人,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采用“车巡+步巡”的形式,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安排队员网格化巡查街,全面做好巡查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门头牌匾设置破损缺字少笔的牌匾,及时督促责任人及时整改维修;同时,及时掌握户外广告牌匾最新动态,对违规广告牌和破旧的户外广告牌匾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督促责任人及时整改,对找不到责任人的户外广告设施,联系属地政府协商解决,截至目前,发现6处联系不到产权人的破损大型户外广告,已全部整改完成

三、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对广告牌、外立面、灯光亮化、卫生死角等方面进行整治,建立巡查制度,持续开展常态化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通知责任单位或产权人,督促整改维修。督促整改门头招牌灯光亮化6块。

 

 

盘锦市大洼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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