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强农村大集管理(第48号)建议的答复
魏利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大集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农村大集食品安全现状
目前,全区共有农村大集性质的临时市场3处,田家大集、驾掌寺大集和大洼早市,集市里取得食品摊贩备案证明372户。经过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规范了农村大集食品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了全区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加强领导,明确监管责任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大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把此项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召开工作会议,认真总结往年工作经验及监管形势的新要求,巩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果,组织对大集市场食品经营业户开展了监督检查,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突出重点,严格监督检查
针对夏季食品安全问题多发的情况,为切实维护群众饮食安全,组织大洼、田家和东风市场监督所对辖区内农村大集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农村大集主要以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为主。检查中以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票据留存、操作规范和索证索票为重点,对食品摊点进行现场规范,并重点查验大集上的生鲜肉进货渠道是否正规合法,有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肉类制品检验合格证明材料等,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现场加工制售行为责令经营者退市。同时对于禁渔期间销售的违禁海产品进行清理。在监管经营者的同时,执法人员加强对农村大集主办者、开办者的督促指导。引导其加强入市商户的管理、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禁止不合格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入农村大集销售,切实保障农村大集食品安全。今年以来,我局共检查农村大集3个,现场发现未索证索票、小摊点证未公示等问题10余个,目前均已整改完毕。
四、总结提高,建立长效机制
农村大集食品安全关系到全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把农村大集性质的临时市场食品安全整治作为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努力营造全区食品安全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我局将多措并举加大农村大集食品摊点监管力度,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抓规范、促提升,强化培训和现场督导,压实农村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守牢食品安全底线,让群众“沉浸式”赶集,买得舒心、吃得放心。
盘锦市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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