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发展现代农业助力乡村振兴(第46号)建议的答复
詹贵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现代农业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发〔2024〕1号)、《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24〕1号)、《中共盘锦市委、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方案》精神,锚定在全省率先建成现代化大农业先行地目标,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为底线,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为重点,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制定《盘锦市大洼区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
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稳住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落实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和粮食单产提升工程,2024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86.34万亩以上,粮食产量保持在56.9万吨以上,大豆播种面积达到0.21万亩。及时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惠农补贴资金,落实生产者补贴惠农政策。
二、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完善跨部门信息推送整合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部门筛查预警信息工作机制,有效推进行业部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预警信息共享。落实先行帮扶政策。围绕“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全年组织各镇街开展2次覆盖全区所有镇(涉农街道)、村(涉农社区)农村户籍常住人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三、深入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持续推广“红海滩1号”“光合1号”等优质水稻、河蟹品种,2024年大洼区稻蟹共生面积达到41.8万亩。围绕粳稻产业集群建设,积极向上争取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补助资金,支持集群项目建设。培育壮大一批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带动粮油、畜禽、水产等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四、扎实强化乡村治理推进乡村建设。
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会同区直有关单位及时制定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组织各镇街开展宣讲员遴选工作,并按照计划开展主题宣讲。推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深入推进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建立区镇村三位一体的文明创建包保工作机制。开展农村环境净化整治专项行动。做好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工作,积极争创农村环境净化整治一等县。
五、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加强各级党委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开展农垦改革区域性土地规模化经营试点前期摸底调查工作,依据国家政策完善农垦农业经营管理体制,健全农垦土地承包租赁经营管理制度。
六、实施乡村人才培育。
组织乡村治理骨干参加农业农村部“耕耘者”振兴计划,为农村培养一批与乡村治理现代化相协调、与现代乡村产业需求相适应的带头人。把好人才培养选拔“入口关”,对申报中级、高级职称农业专家对象的人选,按照申报条件、标准、程序进行认真审核,分门别类上报。组织产业带头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返乡下乡创新创业者和专业技能型人才推行分层分类分模块全程培训模式。
盘锦市大洼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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