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在东湖公园 嵩山路东侧建人行道(第43号)建议的答复
张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基本情况:东湖公园已经成为城区群众和外来游客休闲娱乐、健身的绝佳场所,也成为我区重要的标志性的旅游景点。我区已拟定实施此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大洼区嵩山路东侧(大南线-红海滩大街)新建人行道约1.5公里,人行道宽2.5米,绿化带宽1米,种植行道树等相关项目。
进展情况:此项目图纸设计已完成,该项目属于限制类项目,根据区政府业务会议纪要决定,由区属国有企业作为主体对项目实施,依法依规履行公开招标手续,推进项目建设。
盘锦市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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