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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治理校园周边商业环境(第4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2-17 浏览次数:1

刘海军、杜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校园周边商业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现状

目前,全区共有中小学和高校(含中专)30家,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业者82家。经过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规范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了全区人民群众和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二、加强领导,明确监管责任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把此项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召开工作会议,认真总结往年工作经验及监管形势的新要求,结合创建示范城市实际,会同教育、卫健和公安部门联合印发《切实加强2024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大市监管发〔2024〕18号)。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全区学校周边食品经营业户开展了监督检查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突出重点,严格监督检查

一是区委政法委牵头,区教育、卫计、公安、市场部门建立联合检查机制,联合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全部按照食品安全操作标准进行规范,全面禁止了校园周边50米内食品业户销售酒类。二是开展了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校园周边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销售标签是否规范、是否存在 食品过期变质、向未成年学生销售烟和酒的行为,以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存在餐饮浪费行为。三是开展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对全区学校周边食品经营业户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了学校周边食品经营业户的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取缔无证照餐饮单位加工制作行为,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使学生食品餐饮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5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1台次,检查学校周边食品经营业户121户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下达责令整改通知,督促其认真整改落实,并且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防止发现的问题隐患反复出现。四是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业户开展食品抽检工作,目前抽检25批次,全部合格。

四、总结提高,建立长效机制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作为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努力营造全区食品安全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我局将多措并举加大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抓规范、促提升,强化培训和现场督导,压实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盘锦市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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