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第36号)建议的答复
纪中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提案对推动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立了大洼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区直30家单位和全区16个镇、街道为成员单位。制定了大洼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在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的积极努力下,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提质升级,取得了新突破、新成效。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能充分结合本职工作,积极履职尽责,切实增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推进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1、进一步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明确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和学校校长为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通过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措施,保证入学率,提高巩固率,确保零辍学,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100%,确保无学生因贫、因困、因厌学辍学。明确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和学校校长为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对本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受教育情况调查,将单亲家庭、贫困家庭、家长为残疾人家庭、家长在外务工家庭等弱势家庭学生作为控辍工作的重点,摸清底细,认真研究分析学生失学辍学原因,落实依法劝返复学制度。同时组织社区(驻村)民警辅警联合社区网格员、志愿者等对全区辍(退)学的、流入社会闲散青少年、有过前科劣迹等不良青少年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和帮教劝复工作。
2、以《未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为抓手,紧紧围绕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都采取进校普法、上街宣传、到社区宣讲、家庭座谈以及媒体报道等方式,有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印发普法宣传材料30000余份,播报有关新闻、专题稿件20多期次,设立展板80个,开设法制教育课30余场次,集中开展500人次的培训2次,家长专题讲座10余场,不断提高各类人群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全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区教育部门制定了年度学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强化教育系统师生员工的法治意识,提高法治建设能力全区各部门、各单位采取了一系列工作举措,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并把未成年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各级各部门还开展了“法制宣传进校园”“青春自护”“消防安全自护体验教育演练”“社区未成年人远离毒品行动”“青春红丝带”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等活动。
3、部门联动,多方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力提高大型儿童游乐设施安全保障,重点针对全区旅游景区内的29台大型游乐设施进行了专项安全检查,开展文娱场所拉网式排查,综合治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以及电竞酒店、艺术考级、出版物等市场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持续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区检察院为未成年犯制作个性化教育矫治方案,进行监内帮扶30余人,赠送法律图书,关心其生活,力促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改过自新。依托心理咨询机构,为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帮助1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重拾学习劲头,最终全部考上省内外大学。为8名未成年人提供司法救助,共发放救助金19万元。区法院充分发挥、延伸、拓展审判职能,不断健全、完善少年权益保护机制,提升少年权益的司法保护水平,加大对涉未成年刑事、民事案件人身损害赔偿的调解力度,充分保障受害未成年人权益。全面深入开展“清朗”“净网”及清理纹身专项行动。采取拉网式、滚动式排查属地网站,常态化宣传普及日常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网络防沉迷等方面知识和负面典型事例,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上网观念,提高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和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防范意识。分层分类建立学生心理台账,实现小学4年级至高中3年级学生心理普查100%全覆盖(1至3年级学生不需要检测)。结合出台的《盘锦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未成年人纹身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区所有专业文身机构有无资质、从业人员健康情况、是否接纳未成年人文身、开展业务是否与执照许可相符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摸排整治,并同相关成员单位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活动11次,通过学校、家庭让青少年了解纹身带来的危害,从而自觉抵制此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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