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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完善供暖行业法律法规(第1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2-17 浏览次数:1

刘宝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供暖行业法律法规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1、强化行业监管。尽管各级政府出台了供热相关管理条例,但在很大程度上仅仅停留在管理的层面上,缺乏监督监察力度。 建议在与开发商对接过程中,新联网项目设计图审查时,要对供热系统进行专项评审,选择合理的供热方案;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供热行政主管单位应跟踪监督检查,并有相关的检查记录,确保按设计施工;工程竣工时,对供热系统管网进行专项验收,对不合格的,严禁入网使用;在供热期间,涉及需共同维护、维修的,物业公司积极配合供热企业做好各项工作。

以上建议内容,应由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或制定相关法规,此建议已报区政府相关部门转市住建局研究。

建议2、明晰处罚标准。对热用户在室内私自接阀、私放热水等行为;对锁闭阀在室内、拒不缴费的用户窃热的行为,应明确处罚标准、严厉惩处。

《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第四十四条  用户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擅自改动室内供热设施,影响供热质量的;

(二)擅自安装放水阀、循环泵的;

(三)擅自开启、调节、移动、拆除供热阀门及铅封、计量器具等的;

(四)排放和取用供热设施内的热水或者蒸汽的;

(五)擅自扩大供热面积的;

(六)阻碍供热单位对供热设施进行改造、维护、管理的。

建议3、加大供热条例、供暖知识的宣传教育。选取典型案例及事故经验教训,提高用热知识普及度,让热用户对违规用热问题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从而规范用热。

2023年“十一”假期期间,全市集中开展了访民问暖活动,活动期间搭设便民服务宣传台97个,企业参加活动人数180人,共涉及用户人数1098.24万户,对点宣传人数27894人,发放供热服务指南15151个,发放便民服务卡20210个,发放供热常识宣传页26940份,填写满意度调查问卷875份,发放温度计238个,上门困难用户清洗地热等68户),上门帮困难用户维修窗户等33户,上门走访问题用户335户,上门帮问题用户解决问题260个),现场解答供暖问题6846个。

在这次活动中对供热条例、供热常识等进行了宣传,市住建局今年还要统一组织活动,加大宣传力度。

 

 

盘锦市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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