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关于加强我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60号)提案的答复
项迪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提案经区政府转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后,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召开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对监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目前,全区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极大改善。现对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1.扎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加快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两个责任”。全面掌握全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布、规模、业态等底数,精准分层分级。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379名干部和基层工作人员逐级包保6152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今年一季度督导完成率100%。严格执行“三清单一承诺”制度,细化清单内容,明确督导事项,层层分解责任,实现包保督导全覆盖。全区各级包保干部全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督促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工作机制,强化行业自律,做到守法、合规、诚信经营。
2.加强机制保障,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一是健全智慧追溯体系,以建立学校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为切口,带动全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构建了从市场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全链条、全过程、数据通的追溯体系。全区39家学校食堂、1家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2家学校配送食材的食品销售单位已全部应用追溯系统开展蔬菜进货查验。二是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部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对学校食堂、农贸市场等风险等级高的重点单位全年开展检查4次。制定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管理专业模型,定期开展动态评定。落实“黑名单”“红黑榜”等信用管理制度,将信用评价结果与行业准入、融资信贷、招标采购等挂钩,使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并行,由点及面提升行业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3.突出重点领域,助推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一是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市场监管、教育、卫健和公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重点对学校和幼儿园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校园食堂食材配送单位、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全区幼儿园食堂、中小学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实现100%全覆盖。高考期间,组织执法人员入驻考点大洼高中食堂实施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现场对高考期间食堂菜谱和从业人员加工制作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了指导和规范,确保了师生的饮食安全。二是开展婚宴等群体性聚餐管控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婚宴等群体性聚餐管控工作的通知》,对承办婚宴等群体性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的承办能力和承办条件进行严格把关,提前对婚宴等集体聚餐承办者的菜谱进行审核,摸清承办宴席就餐人数,组织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签订《婚宴等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三是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项行动,组织“随机查餐厅”行动12次,检查餐饮服务经营主体893家,发现存在餐饮浪费行为2家,警告并责令整改2家,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对餐饮平台和网络餐饮经营户开展行政指导2次,组织专题培训班,督促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四是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借助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日活动,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手册500套、宣传单2000余份,为群众答疑解惑200人次;开展特殊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活动,培训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150余人,进一步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五是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印发了《2024年大洼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委托中标企业辽宁祥禄检测有限公司对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201批次。
2024年以来,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930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859家次,责令整改21家,警告10家。
盘锦市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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