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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生法治教育的建议(第5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2-17 浏览次数:0

盖宏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生法治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全局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常抓不懈。一是成立了由党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校校长和局各负责人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长期规划,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了总体安排部署。三是督促各中小学校成立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各学校一把手负总责,压实责任分工,落实具体责任,建立和完善了工作管理机制

 二、广泛深入宣传,增强全区生的法治意识

 加强教育系统法治队伍建设,多渠道加大普法培训学习。在每年的德育工作会议和每学期的德育研讨会上对中小学德育干部进行培训;在班主任队伍建设中学校专门组织班主任进行 “学法守法用法”专题学习;要求全区各学校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托德育课程,着力提升学生法律意识。我区各中小学校积极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积极落实法治安全教育,拓宽法治安全教育新路径。我区中小学以打造思品、班团队课堂为着力点,教育学生知法、守法,从小树立法治观念,为学生将来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坚持进校园,坚持品德与法治教育并重

 1.立足课堂,提高法教育的渗透性。各学校把法律教育纳入必修课内容,做到课程标准、教材、教师、课时“四保证”,普遍开展法教育。学校除确保政治课完成法制教材规定内容外,还充分利用团队活动时间及每周的晨会时间,对学生进行法教育。由于思想重视,认识到位,教学效果较好。

 2.结合实际,强调法教育的层次性。针对学生的年龄层次和个性特征,各校在教育内容和方式上注意了层次性和针对性。例如学校针对学生年龄差异,对低年段学生利用图片展览、表演、观看专题法教育片等直观形式加强教育,使他们进一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了学生的自信心,提高了学习实效性。

 3.在学校内部,则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发挥党、团、队等教育阵地的作用,加强对学生的法教育。学校充分利用课堂、校园广播、学校橱窗、班级黑板报、晨会、班队活动、国旗下讲话等各种宣传阵地,狠抓普法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由于校内外结合的法教育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学生的法意识进一步增强。

 4.召开“警-校-政府”共建安全联席会议。各中小学校不定期邀请法制副校长、公安民警开展安全联席会、上法制课、讲法律案例多措并举对师生进行法教育。依托家庭、社区开展青少年法教育,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并多方联合起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四、下一步工作

 1.继续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根据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和接受能力,把学生品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结合,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2.坚持开展法治进校园,强学生的法律意识,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学校法治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学校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利用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学校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3.继续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教育网络。结合在学生身边发生的法律事件、法律故事,宣讲法治理念、法律常识,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校园文化氛围;积极开辟法治教育第二课堂,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与竞赛、法律知识演讲与表演、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氛围。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法治教育评价机制、学生违法犯罪预警机制

 

 

盘锦市大洼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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