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解决基层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第15号)建议的答复
王海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基层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加警力编制问题
按照现行编制法规定,增编事权在省级以上编制部门,区本级无法解决编制问题。为缓解警力不足,分局拟采取“退二补一”或“退三补一”的方式补充正式警力,同时,拟采取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的方式充实到基层所队,辅助开展基层公安业务工作,目前,区政府已经会议通过关于分局增加警务辅助人员的请示,此项工作正在推进落实中。
二、关于完善民辅警的保障机制问题
社区警务工作,既是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在全部公安工作中居于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要地位,是公安工作的根基和保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盘委办发〔2016〕10号)的工作要求,各派出所需按照“一社区一警二辅、一警务区(3至5个村为一个警务区)一警一村一辅”的标准配备警力。为更好地推进工作落实,分局召开了选任辅警座谈会,由区政府牵头,大洼分局负责人员配备细则,全面落实全区警务辅助人员配备工作。目前,全区91个社区,100个村警务辅助人员缺口223人,已全部于2023年6月12日全部配齐。此次社区警务辅助人员配备工作补充警务辅助力量深入基层、延伸触角,更全面、更广泛地开展基础信息采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反电信诈骗宣传等纷繁复杂的社区警务工作,有效减少和预防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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