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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强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管理(第1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2-17 浏览次数:1

盖长青、郎爽、刘锌、马立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大洼区的道路情况较为复杂,我区包括国省道、农村道路以及一般城市道路,我区有贯通南北三大主要通道,分别为向海大道、泰山路以及中华路,该三条路均设有非机动车道,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了机非隔离装置,由于我区涉农道路较多,部分道路较窄,无法设置非机动车道,但也采取了其他相关消除隐患的措施。

自2024年3月以来,盘锦市开展了全警参与交通整治百日行动,此次行动是针对打击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提升全市电动自行车“双率”(电动车上牌率、电动车驾驶员头盔佩戴率)等纠正其他交通不文明行为开展。并在6月中旬,大洼交警大队向社会媒体发布公告,为进一步规范二轮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市民出行安全,7月1日起,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对二轮电动自行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整治内容为:1、对未上牌的二轮电动自行车,将依法予以查扣取证,并要求车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牌登记。2、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现场查处,并要求其佩戴安全头盔后方可继续行驶。3、同时加大非机动车、电动车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包括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此次行动让无牌电动车有了“身份证”,极大地震慑非机动车驾驶人随意违法的心理,对于交通违法行为,大洼交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消除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可有效消除机动车道的安全隐患,还我区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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