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在重要路口安装交通爆闪灯(第8号)建议的答复
田凤、杨晓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重要路口安装交通爆闪灯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公安交警部门对辖区城区及有关村镇进行排查,排查出的道路安全隐患,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关交通设施的安装,科学、合理、人性化的设置电子抓拍,完善配条标志标线的实化和安装。二是全面排查我区交通信号灯和闪灯使用状态情况,发现损坏、老化以及不能正常工作的信号灯及时维修和更换,最大限度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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