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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关于在中小学增加医学类课程(第4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2-17 浏览次数:0

赵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中小学增加医学类课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教通〔2023〕204号),国家课程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开发、设置,所有学生必须按规定修习。国家课程设置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历史、地理、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等。一至二年级每周26课时,三至六年级每周30课时,七至九年级每周34课时,九年级新授课总课时数为9522。根据文件精神及《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09〕7号)要求,我区教育局需组织各校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能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因此无法“开设医学基础课程”。

 在小学阶段的科学课及初中阶段的生物课中,包含对人类健康与疾病防治等内容的学习,在日常德育活动中,注重提高卫生保健工作质量,培养学生健康生活方式。如:培育视力健康文化,每年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和爱眼日活动;提升学生口腔健康素养水平,开展“全国爱牙日”活动;配合疾控部门完成适龄儿童的窝沟封闭工作;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现心理普查全覆盖,开展小初高心理普查工作;重视学生年度健康体检工作和视力检测,每年开展1次学生年度健康检查和4次视力检测

 区域内的高等教育机构未设立医学院,且教育局未与高等教育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不是我区的教育实践基地。如上级部门能够协调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成为我区的教育实践基地,我局愿配合开展相关实践活动。同时诚邀盘锦市各医院开展义诊、健康知识进校园活动,帮助更多的学生养成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健康观和生活观,为学生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盘锦市大洼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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