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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关于加强海洋生态管理和促进海洋环境保护的建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2-17 浏览次数:0

陈国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海洋生态管理和促进海洋环境保护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从2023年开始实施渔船减船转产与“木改钢”政策,严格控制渔船数量及过度捕捞现象。同时、渔船更新改造后,减少了对海洋生态环境影响,加之我区每年进行海洋渔业增殖放流,修复海洋生态环境,满足了海洋捕捞需求。

 大洼区在中央环保督察问题中,积极整改,保留了盘锦渔业产业中心渔业,并且该渔港环保设备现已全部配齐,并正常运行,我区今年取缔了沿海岸线周边的小码头,全区渔船现全部集中停靠在盘锦渔业产业中心渔港,明显改善了海洋环境污染,海洋水域得到有效保护。

 



盘锦市大洼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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