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关于加强规范我区养犬和流浪犬治理的建议(第37号)提案的答复
王玉新委员: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规范我区养犬和流浪犬治理的建议提案,我单位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下发了犬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对早、晚遛犬较为集中的时段和繁华路段等街道的巡逻检查,严查违规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严防犬只伤人问题;对公民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在公共场所遛犬的,要按《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予以处罚,拒不接受处罚的违规犬予以收容。全面提高全区居民依法文明养犬的法律意识,最大限度的净化全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内的涉犬环境,全力收容流浪犬,广泛宣传犬类安全饲养和疾病防控等有关法律知识的宣传,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
此件同意公开。
特此复函。
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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