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关于加强大洼区交通运输监督管理的建议(第35号)建议的答复
乔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洼区交通运输监督管理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对您的建议进行了研究和讨论,会同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区交警部门,针对交通运输监管做出以下几点:一是我局将进一步督促重点货运源头装载企业、重点货物运输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让企业自觉杜绝交通违法行为。二是为了降事故、保安全在辖区内设置了6组区间测速设备效果显著,但是个别驾驶员为了躲避电子警察抓拍绕路行驶存在安全隐患,交警大队下一步计划增派巡逻警力对躲避电子警察抓拍绕路行驶的驾驶员进行集中整治并加大力度对广大驾驶员进行超速行驶的危害进行宣传教育。三是深入推进管养改革试点。以《路长制工作方案》为基础,汲取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细化完善“路长制”工作办法、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和考评量化评分细则,成立镇街路长制办公室与公路养护站合署办公,落实“县有路政员、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做到县道县管、乡村道镇街管,有效加强公路管养、交通秩序、路产路权等综合管理。四是积极开展路域环境整治。结合全省环境整治,全面清理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积存垃圾和黑臭水体,整治违规广告牌和非公路标志,大力推进路田分离、路宅分家,打造更加符合人民期待的路域环境。
我们将全力协调好各部门,打造安全稳定有序的运输环境。
盘锦市大洼区交通运输局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1000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