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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关于大洼区文明规范停车管理的建议(第3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2-17 浏览次数:0

释修广、杨闻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大洼区文明规范停车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近年来,已深入城区主街主路、小街小巷实地勘察,根据道路实际研究停车位的施划数量及方位,积极推进停车泊位施划,通过协调市政部门降低马路牙石的高度,便于车辆可以在甬路上停放,并协调路边企事业单位在不影响办公的前提下,允许社会车辆停放,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二是深入辖区集市、社区、学校、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重点企业等,采取上交通安全课、摆放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挂图、悬挂宣传条幅、播放标语等方式宣传文明停车相关内容。协调相关单位利用户外LED显示屏、宣传栏、交通导流屏等宣传阵地通过滚动宣传口号、并协调广告公司,通过户外LED屏播放视频片,宣传要文明停车,提升文明停车宣传的覆盖率和知晓率。

 



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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