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关于进一步加快大洼街道振兴社区(ABC)地块征收安置工作进度的建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
夏有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大洼街道振兴社区(ABC)地块征收安置工作进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对于推进大洼区城市更新工作,具有积极借鉴意义。
一、 关于大洼街道振兴社区(AB)地块征收工作
大洼街道振兴社区(AB)地块位于新区路以东、凤凰城小区以南、鹤乡路以西、建设街以北,地块占地约142.92亩。列入2014年国开行棚户区改造计划,该地块于2015年启动征收工作,实际征收户数459户,已征收381户,剩余78户,签约率83%,已使用国开行棚改资金16902万元。目前,振兴社区(AB)地块国开行棚改资金已使用完毕,剩余户需财政资金补偿安置。
下一步,已跟区政府请示,启动新调整2016年度农发行棚户区改造项目振兴社区(C)地块,并将振兴社区(AB)地块剩余户的房屋征收纳入包装内,完成该地块的征收工作,实现净地出让条件,为大洼区城市更新做一份力量。
二、 关于大洼街道振兴社区(C)地块征收工作
大洼街道振兴社区C地块位于凤山路以东、商业街以南、新区路以西、建设街以北,地块占地约90.89亩。已在住建系统从西三村地块调整到振兴社区C地块444户指标,纳入2016年农发行棚户区改造计划,总征收户数181户。2024年4月28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止,我中心对大洼区大洼街道振兴社区C地块开展了入户征求房屋征收意愿登记工作,同意户数为178户,占征求范围内总户数的98.3%;不同意户数为3户,占征求范围内总户数的1.7%,根据本次征求意愿结果,调查范围内98.3%的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区政府对本改造项目进行房屋征收,占全体房屋所有权人的绝大多数。
下一步,我中心继续开展本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前的准备工作,尽快编制该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三、关于大洼街道生产社区3地块补偿安置工作
大洼街道生产社区3地块位于新区路以东、红海滩大街以南、鹤乡路以西、商业街以北,占地约179.80亩。列入2015年国开行棚户区改造计划,区政府于2022年9月13日作出征收决定,实际征收户数500户被征收,已签约403户,剩余97户。需向已签约被征收户支付补偿安置费用共计10673万元,其中支付居民补偿资金约2966万元,支付开发商购楼款约7707万元。目前,已使用国开行棚改项目资金2000万元,其中贷款1600万元,区财政配套资本金400万元,用于支付生产社区3地块64户补偿安置费用。
下一步,已向区政府请示配套资本金2000万元,计划使用国开行棚改贷款8000万元,用于生产社区3地块被339户的补偿安置费用。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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