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关于进一步优化大洼区营商环境建设的建议(第14号)提案的答复
乔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大洼区营商环境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我区的现状分析中,项目建设涉及审批部门多、审批事项多的问题:依据《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 管理的指导意见》辽工改小组办发〔2022〕3号文件中,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管理通用流程图2022版要求,项目从策划生成到竣工验收阶段根据项目类型,可能涉及发改、自然资源、环保、住建、水利、文旅、气象、应急、公安等审批部门的相关审批服务事项,市政公用设施报装服务 单位的相关市政服务活动,以及相关中介机构提供的涉及专家评审等相关技术性服务。我区在进行相关审批服务时,是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审批,未私自增设审批事项与审批环节。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综合窗口改革工作的有关要求,建立“一窗收件、分类 办理、统一出件”服务模式。我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关联性较强的业务部门,设立分领域综合窗口,实现领域内无差别办理,避免企业群众多头跑。
关于审批周期较长的问题:根据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管理通用流程图2022版要求,审批时限为政府投资类12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类95个工作日。我区在政务服务事项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未私自增设审批 环节,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时限,均不高于要求完成时限,同时我区在一体化平台上对项目审批用时进行全流程电子 监管,实行时限管理、实时预警、跟踪督办,用以规范我区政务服务行为。
对于提出的第三方中介机构效率不高、监管不严的问题:寻找第三方中介机构为市场性行为,中介机构编制报告的能力水平项目单位可通过业绩、资质等级等对其进行初步筛选,在时间约束上,是由甲方与其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时限。编制的各类报告,涉及专家评审的,评审会会一次性提出整改意见,按照整改意见整改的不会存在反复修改情况,不涉及专家评审,仅需审批人员审查的,我区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文本问题、材料问题一次性告知,不存在反复修改情况。
对于您提出的几点建议我们虚心接受。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途径,也是提升区域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大洼区委、区政府为保障我区的“工业升级年”“改革攻坚年”行动,探索制定了《盘锦市大洼区关于开展项目建设“接棒陪跑”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要求,根据项目全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向分管区领导和部门发起“交接棒”,由对应某一阶段的区政府分管区领导“接棒”,其本阶段负责审批业务的职能部门“陪跑”,在分管区领导牵头推动下完成本阶段审批任务。同时,区级成立专业帮办代办队伍,镇街成立项目管理领办小分队,采取镇街“领办”与区级“代办”双轨并行的模式,全程提供“妈妈式”贴心服务。用以帮助解决项目在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推动项目建设“跑起来”。同时,为了与辽东湾经济发展深入融合,盘锦临港经济开发区与自然资源局大洼分局积极对接,研究区域内实行“标准地”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事项,打破常规的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实现“交地即交证”“拿地即开工”。目前,临港经济开发区已开展实施“标准地”出让,通过主动服务、企业承诺、前置审批、并联办理等方式,力争在企业拿到不动产权登记证后15个工作日内开工建设,大幅缩短了企业手续办理时间,为企业节约了时间和经济成本,有效推动项目早竣工、早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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