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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关于加强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建议(第1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2-17 浏览次数:28

田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按照区委、区政府对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区应急管理局结合区政协第202411号提案进行了工作部署,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工作,现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执法监督,强调责任落实。区应急局按照执法计划,有序对安全生产企业展开检查,截至目前,已对区内347家企业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排查出问题隐患839项,目前已完成整改805项,34项问题正在整改,通过隐患排查工作,健全了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压实了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有效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二、开展企业培训,强化企业管理。区应急局于5月邀请来自中石化青岛安全工程院的高级专家谷彦坡老师为我区安全生产企业开展教育培训,此次培训的参会人员均是安全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将课程分为两大类别分别对相关企业开展针对性培训,旨在强化安全生产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推动普法宣传,畅通投诉渠道。为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区应急局联合行业部门、乡镇、街道于6月举办“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应急演练、知识竞赛和五进宣传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形式,进行多元化广泛传播在增强公众意识的同时畅通投诉渠道,拓宽公众对于安全生产企业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方式,更好地推动我区安全生产建设,截至目前区应急局已接到安全生产类投诉举报案件21件,办结案件21件,结案率100%。

 下一步区应急局将持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企业责任意识,加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解风险于微末、化隐患于无形,从源头上降低安全风险,鼓励群众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盘锦市大洼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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