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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关于推动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2-17 浏览次数:0

谢阳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推动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认真研究了您提出的现状分析和几点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相应的行动计划和策略。以下是我们对您建议的回应:

 一、关于出台《大洼区乡村民宿管理办法》的建议,我们理解并认同您的观点,即通过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可以更好地促进乡村民宿的规范化和品质化发展,同时也能够保障游客的安全和权益。虽然我们的机构没有直接出台政策的权力,但我们非常重视您的建议,并将采取以下措施来积极响应和推动相关工作:

 1、我局将把您的建议整理上报给具有相关政策制定权的上级部门,并积极争取他们的支持和指导。

 2、我局会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共同探讨如何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内,结合大洼区的地域特点和民宿业发展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草案。

 3、我局将加强对乡村民宿行业的调研工作,深入了解行业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制定管理办法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

 4、在行业监管方面,我局将积极联合相关部门确定消防安全等重点任务的责任落实,确保民宿业的安全管理符合国家标准,为游客提供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

 二、针对鼓励依法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资源的建议,首先,我们认识到农村闲置宅基地和住宅的有效利用对于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以及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根据《意见》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们将持续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有效沟通,争取在现有的法律法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搭建农村宅基地产权交易平台,旨在确保农户基本住房条件的前提下,通过有限年期转让、入股、合作等方式,允许将宅基地和农户房屋使用权流转给单位和个人。确实,区文旅局本身并不直接参与宅基地资源的盘活工作,我们的职能更多地集中在文化与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和服务上。然而,作为推动地区文化旅游发展的重要部门,我们将积极支持和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特别是在宣传推广方面发挥作用,帮助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到农村闲置宅基地的利用中来。

 三、对于优化乡村基础设施的建议,您所关心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问题,我们深有同感,也明白这是当前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环节。为改善农村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我们已在持续努力优化和提升相关服务。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道路、停车设施、排水系统以及通信网络的完善是首要任务。通过加强这些基本建设,可以有效改善村民的出行条件,并促进村内外的交流与合作。文旅广电局作为文化和旅游的管理部门,其职能包括推进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规划和推动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同时协调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在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的背景下,文旅局将发挥自身优势,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作,确保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与乡村整体发展同步提升。

 四、整合全区旅游资源,打造一站式精品旅游线路的建议,我们非常认同。我们将以“精品民宿”为核心,联合景区、特产、美食等资源,开发综合性旅游产品,提高乡村旅游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比如西安镇上口子村依托景区资源,主推景区观光、休闲垂钓、农事体验特色建设了“草堂花宿”等特色主题民宿;新立镇“立富民宿”等已经投入使用,并配有小型电影院、咖啡厅等服务设施;榆树镇曾家村充分挖掘本地“大榆树”历史资源,聘请专业设计顾问建设传统文化主题民宿;新兴镇腰岗子村充分发挥辽河口渔家菜特色;清水镇清河村打造沿河垂钓一条街;田家街道依托大堡子寺庙资源,主推国学、禅文化体验特色;赵圈河镇充分发挥毗邻“红海滩”的地理资源优势,提档升级现有农家乐集群;平安镇平安村依托朝鲜族集聚特点,主推朝鲜族风情体验特色;新开镇依托江南式建筑,建设了“水管”宾馆、水上木屋。个别镇街还出台了相应的奖补措施,充分调动民宿业主的建设积极性。

 五、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的建议也深获我们赞同。我们将积极推动行业协会的建设,通过协会来加强民宿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水平,进而推动整个民宿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您的建议对我们推动民宿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我们将尽最大努力落实这些建议,并期待看到大洼区民宿产业由此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盘锦市大洼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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