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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9·25”新兴镇躺岗子村平房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4-11-25 浏览次数:151

2024年9月25日,大洼区新兴镇躺岗子村一平板房发生火灾,火灾造成1人死亡,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辽宁省火灾事故调查规定(试行)》(辽政办〔2023〕33号)等文件要求,大洼区消防救援大队提请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副区长于淼为组长,市公安局大洼分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新兴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组成的火灾事故调查组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该起火灾事故的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火灾基本情况

火灾现场位于大洼区新兴镇躺岗子村,3间平房过火,过火面积约120平方米。建筑结构为单层砖混板房,建筑面积约130平方米,为于春华及其家人居住使用。火灾造成1人死亡(于兴,男,77岁,身份证号:211121********0238)。

二、火灾发生平房基本情况

该平房始建于1980年,为于春华及其家人居住使用。该平房东西长12米,南北宽10米,东侧贴邻长2米的耳房,南侧外接宽1.5米、长14米的阳光房。该平房共四个房间,东侧卧室为于春华父亲于兴居住,中间是堂屋客厅,西侧卧室为于春华及其妻子居住,东北侧小房间为放置生活物品及于春华大女儿居住,西北侧房间为于春华小女儿居住。经调查了解,该平房外接阳光房是于春华在2022年建的,用于保温、晾晒衣物和存放一些杂物及老人休息晒太阳所用,所用材料为铝合金窗和彩钢板搭建; 经了解,于春华于2022年对自己所住的平房室内进行重新装修,室内电气线路进行重新拆改,地砖进行重铺,墙面板也使用PVC板进行装饰,顶棚也重新使用PVC进行了吊顶。

过火最为严重的部位为于春华和其妻子所居住的西侧卧室,卧室内放置情况为紧靠南侧东西放置木床一张,床头处放置床头柜一个,紧靠北墙为一排衣柜,衣柜使用市场常用的木工板制作。

三、火灾发生经过和处置情况

(一)火灾初期情况

火灾发生时,于春华的邻居罗舒堂第一时间发现火灾。2024年9月25日早上7时50分许,于春华邻居罗舒堂和老伴做好饭后,正准备在自己家的阳光房内吃饭时,最先闻到有呛人的烟味,并发现烟是从邻居于春华家方向冒出来的,随后罗舒堂就跑到于春华家,到达院内发现于春华家从西侧房间往外冒出黑烟,罗舒堂试图进入屋内查看情况和救人,无奈烟气量太大无法进入,随后立即拨打119报警,之后又喊其他人一起准备施救,随即其他邻居通知于春华及其家人。于春华赶到家中后,火势和烟气已经很大,达到猛烈发展阶段,整个平房都处于浓烟之中,几次试图冲进屋内救人已经无效。

(二)火灾扑救过程

2024年9月25日07时53分,大洼区消防救援大队接到“119”报警后,随即立即调派位于新兴镇的辽河油田首站消防站2辆消防车6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处置,同时红海滩消防救援站出动2辆消防车10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08时05分,首站消防站到达现场,随即对火情开展侦察,发现现场整座平房全是浓烟,指挥员现场了解知情人得知有人员被困,立即成立3人搜救小组,进入起火平房开展搜救,08时15分,在起火平房东侧房间内发现被困人员,将人救出时已无生命体征,后经“120”救护人员确认死亡。08时23分,红海滩大街消防救援站到达现场。08时35分明火熄灭。08时40分将火灾现场移交给家属。

四、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统计情况

该起火灾造成1人(于兴,男,77岁,身份号码为211121********0238)死亡,造成于春华平房不同程度受灾。按照《火灾损失统计方法》(GA185-2014)统计,直接经济损失为213050元。

五、火灾原因分析

(一)火灾原因

火灾发生后,大洼区消防救援大队迅速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验和对相关人员的调查询问,判定起火时间约为2024年9月25日07时53分,判定起火原因为于春华家所使用电气线路故障引燃附近可燃物所致。

(二)灾害成因

1.起火平房卧室插座多处插头未拔出,包括手机充电器、电褥子等插头均未拔出,插座安装在可燃装饰墙面板上。起火平房2022年重新装修时使用大量的PVC材质的墙面板和吊顶,燃烧后会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导致烟气向其他房间蔓延。起火平房空间相对密闭,户门、窗户均关闭,大量烟气聚集短时间无法排出,导致于兴吸入大量有毒烟气窒息。

2.群众消防安全常识缺失。于春华家人在使用电器产品时安全意识淡薄,离家时未能及时拔出通电插头;于兴本人身体患病多年,处于半失能状态,其行动不便留守家中无人看管,发生紧急情况逃生不及时也是本次事故的主要因素。

六、消防产品检查情况

按照火灾延伸调查要求,火灾调查组对该起火建筑及周边建筑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区域内配备消防产品。

七、火灾事故的处理意见

新兴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刻汲取此次亡人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专题研判火灾形势,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排查,逐户开展消防常识宣传,深入社区、村屯开展消防安全排查,组织村居民开展逃生演练自救活动。新兴镇躺岗子村委会要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每户到人,及时开展消防检查和宣传。特别是要针对“老弱病残”特殊群体,逐户登记造册,明确看管责任人。

八、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各部门、各镇街、经济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论述精神,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责任机制,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以铁的手腕、铁的措施,常态化组织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有关部门、各镇街、经济区要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营造“隐患自查、问题自改、责任自负”的浓厚氛围。加强对网格巡查员、场所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要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站力量建设,严格执行《盘锦市大洼区镇街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要求,配备专职人员,确保消防工作站实体化运行,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打通消防安全最后一公里,健全管理体系。

(二)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强化基层网格化安全管理。新兴镇党委、政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坚持底线思维,压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各分管领导要对各自分管部门、单位进行了安全工作的培训和部署,对域内企业、九小场所、种养殖户等进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告知和落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宣传培训教育,全力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三)延伸消防宣传教育触角,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各有关部门、各镇街要针对火灾高发区域、高发场所、高发时段和致灾原因,精准开展科普宣传和警示教育。持续开展老旧小区、群租房、村民自建房、打通“两个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防范电器火灾等专项宣传活动,切实解决好消防车通道堵塞、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镇街、公安派出所、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基层网格员,要深入老旧小区、群租房、村民自建房、农业附属用房等、重点人群家庭开展消防宣传“敲门行动”“面对面”宣讲消防安全常识,提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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