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四巡察组于2023年8月29日至11月30日对大洼区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11日,巡察组向大洼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们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为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我们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直面问题明责任,统筹谋划促进整改
大洼区司法局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利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党员干部大会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学深悟透中央、省市区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行动,主动认领、全盘接收,细化整改任务,统筹谋划整改工作,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中心主任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整改工作的协调督导。形成了局党组牵头抓总、领导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各责任股室狠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不断增强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对照问题强措施,逐条逐项落实整改
区司法局党组第一时间将区委第四巡查组向大洼区司法局党组反馈巡查情况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在党内进行了通报。局党组按照区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清单”,专门召开会议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科学制定整改措施,统筹协调推进整改。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大洼区司法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每个具体问题,制定细化整改措施,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实行台账管理、挂号销号,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1月30日,局党组召开二届区委第五轮巡察区司法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带头认领问题并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剖析,明确了下一步整改措施,班子成员逐一进行了对照检查,明确整改责任。
(三)聚焦问效强监督,跟进督导推进整改
在整改过程中,局党组书记主动扛牢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议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先后召开3次领导小组整改落实推进会,安排部署整改工作任务。要求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全员参与,认真分析,深刻反思,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勇于担当的使命责任打赢整改“攻坚战”。同时,各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问题的整改进行跟踪,根据整改责任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压茬式推进,以严格细致的督查推动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截止到4月11日,巡察组反馈的五个方面3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0个,制定整改措施44条,制定完善各项制度规定6条。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还有差距
1.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
(1)针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计划、实施方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学深悟透;二是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制度,对党员研讨发言提纲进行认真审查,不合格要求的必须予以重新书写。
整改结果:已完成
(2)针对“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情况:2月26日,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进行了认真学习,同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了《大洼区司法局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扎实做好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长效管理机制。
整改结果:已完成
(3)针对“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敷衍了事”问题。
整改情况:对3月8日围绕“三个规定”班子成员研讨发言提纲全部由局党组书记审核把关,开展高质量的学习研讨,真正学深悟透,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服务大洼区经济发展。
整改结果:已完成。
2.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1)针对“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下发《盘锦市大洼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集中教育学习计划》文件,区司法局和相关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整改结果:已完成。
(2)针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大洼区司法局组织开展2024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班,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学习,通过培训的方式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增强其责任心。组织各司法所每月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不同频次个别教育,加强模式与灵活相结合,完善工作流程。
整改结果:已完成。
(3)针对“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大洼区司法局每月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走访,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个别谈话教育,全方位、多角度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治工作,降低重新犯罪风险,巩固提升社区矫正质量。
整改结果:已完成。
(4)针对“社区矫正考核工作失真失实”问题。
整改情况:大洼区司法局组织开展2024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班,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学习,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增强其责任心。审批社区矫正对象季度考核时,对受过处罚的社区矫正对象加强季度考核结果的把控,加强对工作细节流程重视关注,完善工作流程。
整改结果:已完成。
(5)针对“处罚标准不一”问题。
整改情况:大洼区司法局组织开展2024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班,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对各所的处罚标准进行统一指导,完善社区矫正对象季度考核、训诫警告等处罚的统一标准。
整改结果:已完成。
(6)针对“量刑处罚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大洼区司法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业务交流活动,组织开展2024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班,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学习,通过交流、培训的方式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
(1)针对“履职尽责不深入”问题。
司法局牵头负责全区各单位每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9年依照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制定我区的《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聘用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因该《办法》的部分条款违反了公平竞争原则,市政府于2022年12月进行了修改,而区司法局至今未进行规范清理。
整改情况:2023年9月17日,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下发了《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区政府文件进行统一清理。根据文件要求,区司法局开展了政府文件清理工作,文件《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聘用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大政发〔2019〕3号)在清理范围之内,于2023年10月30日上报区政府办,此文件现已失效。2024年1月15日,区司法局转发《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法》的通知,此后相关工作按照《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法》执行。
整改结果:已完成。
(2)针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1月5日,制定了新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台账,细化纠纷信息内容,并将非调解类矛盾纠纷从台账中移除。
1月25日、2月28日和3月6日,大洼区司法局分别前往大洼司法所、王家司法所以及东风司法所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业务交流探讨,详细说明了台账记录方式方法并与村(社区)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了解目前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3月5日在区司法局四楼开办了人民调解骨干培训班,同时组织各司法所观看司法行政大讲堂,切实提高人民调解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3)针对“普法工作效果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1月29日,大洼区司法局组织党员干部进行民法典集中学习;2月20日,大洼区司法局开展民法典学习培训班,全体机关干部接受培训,由法援中心律师进行授课;2月29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在四楼观看小短片《民法典进行时》,进行民法典学习;3月5日,组织机关干部进行了民法典测试。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存在不足
1.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实。
整改情况:切实增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自觉,1月至2月,局党组成立调研组深入法律援助中心及部分司法所开展专题调研,高质量开展调查研究,形成操作性强的调研报告。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厉行节约有差距。
(1)针对“办公室浪费现象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2月4日法律援助中心召开集体会议,会议通过“大洼区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安全节能节约基本制度”,并集中学习此项制度。建立办公用品领取簿,每名工作人员领取办公用品必须进行签字登记。
整改结果:已完成
(2)针对“超标准使用燃油”问题。
整改情况:司法局制定下发了公共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车辆标号加油,做好车辆加油登记。
整改结果:已完成。
3.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不规范。
(1)针对“资金使用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司法局制定下发了财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采购合同管理制度、分散采购询价小组。
整改结果:已完成。
(2)针对“政府采购手续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1月18日召开中心班子会议,对涉及到“三重一大”相关事宜,及时上报局党组,经局党组会议通过后,中心方可按照局党组的要求进行落实。成立《大洼区法律援助中心分散采购询价小组》,以后涉及采购工作,严格按照相关采购程序办理。
整改结果:已完成
(3)针对“履行政府采购失实”问题。
整改措施: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分散采购询价小组,坚持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凡采购召开党组会议记录、党组扩大会议。
整改结果:已完成。
(4)针对“公务用车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的通知,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加油登记,公务用车使用审批。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
1.领导班子建设与工作深入融合不够。
(1)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有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大洼区司法局“三重一大”实施细则,明确议事决策内容,“三重一大”事项全部通过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整改结果:已完成
(2)针对“党建工作开展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1月18日,中心支委会召开党建工作会议,集中学习《三会一课》制度,提高认识,健全党建工作机制。
(3)针对“主题党日活动材料抄袭”问题。
整改情况: 2月4日,大洼区法律援助中心召开学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专题会议,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四个意识”“四个自信”等相关知识,并将其内容写入学习笔记,并参加了局党组组织的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整改结果:已完成
(4)针对“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1月15日机关支部召开支委会、1月18日机关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学习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月26日召开组织生活会,如实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不足。
针对“司法局党组对下属事业单位监管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方位加强法律援助中心监管,1月16日,司法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了法律援助中心“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报请局党组研究通过后,再由中心班子按照局党组会议要求安排落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干部队伍建设机制不健全。
(1)针对“新招录公务人员岗位职责不清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公务员服务期制度,1月30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对没有达到服务期的公务员全部返回原聘选岗位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1月16日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原二界沟司法所所长范庚返回二界沟街道任职,不再兼任二界沟司法所所长职务;二是经1月16日及1月30日局党组会议讨论,重新选拔任命了系统内人员担任二界沟司法所负责人职务。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有关规定。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四)落实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仍有差距
1.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待提高。
针对“司法局党组对待整改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1月30日局党组召开本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认真查摆,剖析问题出现的原因和症结,全面认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
2.抓整改“一阵风”未形成长效机制长期坚持。
(1)针对“党员干部学习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3月15日,加强党员干部对“四个意识”“两个维护”方面知识的学习考试。
整改结果:已完成。
(2)针对“履行从严治党,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2月22日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从政若干准则》,3月1日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体班子成员带头自觉履行好“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应有的领导责任,一把手加强签字背书监督审查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五)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部署方面
政务公开力度不足。
针对“ 损害企业合法权益,闭塞涉企执法监督渠道”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在区政府网站公布涉企检查计划清单及动态调整投诉、举报电话,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巩固整改成效,抓常抓长落实“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工作水平
严格规范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以及政治轮训等学习制度,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的指示批示精神,学懂弄通做实、融会贯通学、持之以恒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加强党建引领,紧紧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围绕如何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等课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撰写有事实、有见解、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为更好地服务决策、完善思路、指导工作奠定基础。
(二)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肃纪反腐
锲而不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发扬民主集中制,狠抓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讨论制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持续开展纪律教育、组织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震撼教育”等警示教育活动,筑牢思想反腐防线。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让从严管党治警铁规禁令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把惩治腐败向纵深推进,坚决打好司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三)夯实队伍建设,强化履职担当能力
一是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重要论述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持续深入学习,强化政策掌握和灵活运用,扛牢主体责任,从严抓好落实。二是不断健全完善干部日常考察、干部日常监督机制,把干部考察、干部监督工作抓在日常,推动干部考察与日常监督互利互促,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重要依据。
(四)聚焦重点难点,推动整改全面完成
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未完全到位的,加强跟踪督查,确保在限期内落实;对存在薄弱环节的突出问题,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持续查漏补缺、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五)深化整改成果,助推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以整改助推统筹协调法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我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为党政机关依法办事出谋划策。二是坚持以整改助推法治大洼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持续打造富有大洼特色的“五调对接”人民调解品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实质化解;强化社区矫正监管安全,打造法治、平安、精准、智慧社矫。三是坚持以整改助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打造更多具有我区特色、时代特征的普法品牌;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惠民措施;提升司法行政服务水平,改善服务质量,着力为社会群众提供更优质、更贴心的法律服务,为大洼区打赢三年行动“辽沈战役”攻坚之年、攻坚之战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27-3530607;电子邮箱:398156150@qq.com.
中共盘锦市大洼区司法局党组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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