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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1 浏览次数:143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安排,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围绕中心工作,做好信息发布

1.做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公开。聚焦攻坚之年攻坚之战,着重发布“八大攻坚”任务取得的重要进展和重大成果,积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做好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政策发布服务等工作。注重与新闻媒体的协同联动,形成合力,为打造新时代“六地”营造良好氛围。

2.加大营商环境建设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集成公开,重点发布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办事指南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加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监管制度规则的更新发布,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政策措施,推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3.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责任,妥善公开敏感信息。综合考虑拟公开信息的性质、受众、影响等因素,科学确定信息公开方式范围,做好已公开信息定期清理工作。

二、深化政策公开,创新政策服务

4.建立健全政策公开工作制度。加强优化政策服务相关工作制度建设,强化政策酝酿、制定、发布、解读、推送、回应、兑现、评价等政策服务全流程管理,促进政策落地。

5.加强政策集中发布和动态更新。完善政府规章库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库,通过区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与辽宁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政策信息共享共用,确保数据同源一致。

6.推进政策精准推送。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利用大数据手段,探索开展重要政策及解读的线上精准推送。建立健全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常态化协作机制,及时主动向企业推送最新政策。

7.完善政策解读规范。优化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规范,明确不同类型文件解读要素和技术规范。加强在政策出台后,针对企业群众咨询集中的问题和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动态跟踪解读。

8.强化政策咨询服务。以大洼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12345平台为依托,推动线上平台和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融合发展,打造集“资料查阅、信息咨询、自助办理”等服务为一体的政务公开专区,方便社会公众进行线上查询咨询,实现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相融合。

三、加强公众参与,辅助科学决策

9.积极开展政策需求征集。探索建立企业群众参与政策制定工作机制,酝酿制定涉及企业群众利益的政策时,应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政策需求征集。问卷调查应积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发布。

10.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意见征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政策文件,除依规依法应当保密的外,根据政策适用范围,在决策前科学选择网上意见征集、民意调查、调研走访、听证座谈等方式听取公众意见。

11.强化基层决策意见征集。各镇街及各政府部门在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工作中,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听取本地群众特别是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确保决策制定科学、符合实际。

12.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以“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提升政策服务质效,助力攻坚之年攻坚之战”为主题,开展第十八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聚焦政策服务,采取线上线下形式,搭建起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四、强化规范管理,夯实工作基础

13.建立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制度。各政府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梳理编制本部门法定主动公开事项,形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逐项明确公开内容、主体、时限、渠道、责任等要素。

14.优化政府网站法定主动公开栏目。科学调整区政府门户网站法定主动公开栏目,集中公开区政府及部门法定主动公开信息。

15.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全流程工作规范,积极推进府院联动,健全依申请公开权利滥用约束机制。

16.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以教育、医疗、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为重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指导公共企事业单位规范做好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五、优化平台功能,发挥渠道作用

17.加强政府网站建设。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功能建设,在加强政策服务、扩大公众参与、依法主动公开等方面,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18.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能力。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效率高、用户群体大的特点,转变信息发布方式,合理运用更加符合企业群众浏览习惯的形式传播政策、展示工作,积极打造一批优质账号。

19.持续整治数字形式主义。没有力量维护的政务新媒体应予以关停。坚持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对仅转载上级单位或新闻媒体信息的政务新媒体予以整治。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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