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走进大洼 >通知公告

盘锦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72510时,盘锦市气象局发布暴雨蓝色预警,根据《盘锦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7251030分起,发布蓝色预警,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

受强降雨影响的县区(经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根据当地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结合暴雨洪水预测预报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防汛应急响应,抓紧落实相关措施,做好防汛各项工作。加强预警预报,做好排涝工作,抓好重点部位防御,加强西部中小河流防御工作,加强河道洪水防御,加强防风管理,做好抢险救援准备,加强督查检查,加强值班值守,确保安全度汛。

据市气象台最新预测,25日夜间盘锦有大到暴雨,偏南风3到4级,26日白天大雨,偏南风4到5级。

信息来源:盘锦发布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最新!盘锦防汛应急响应级别提升至Ⅲ级
下一篇: 盘锦市大洼区城乡一体化系统供水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