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九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整改任务
综合执法部门对商业中心区夜间露天烧烤油烟污染管控不力。
二、整改目标
改善城市环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形象。
三、整改措施
1.加强常态化宣传活动,提高经营业户的环境保护意识。
2.2022年4月底前,对主城区餐饮门店的油烟排放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建立检查台账。
3.要求餐饮服务经营场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对拒不安装的严厉处罚。
2022年6月底前,商业中心区域露天烧烤得到基本根治。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方面。大洼分局印发了《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大洼分局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市局《关于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主城区餐饮服务业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共计摸底100余家餐饮服务业商户。
2.露天烧烤整治方面。大洼分局在主城区范围内开展露天烧烤集中整治活动。对主街主路、小街小巷的露天烧烤、室外摆餐桌等违规行为进行摸底排查,清理整治,确保街面环境整洁有序、秩序井然。实行夜晚值班巡逻机制,对投诉热点夜晚露天烧烤现象,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一经发现辖区道路两边、绿化带内进行烧烤的经营者或市民,坚决予以取缔。清理整治露天烧烤240余处。夜间露天烧烤油烟污染管控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改善了城市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形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31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27-2807117
邮寄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中共盘锦市大洼区委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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