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辽宁省海洋渔业安全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 发布日期: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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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晨、副主任张玉红、区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全体同志组成的执法检查组,赴山东省荣成市就我区贯彻落实《辽宁省海洋渔业安全管理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荣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威、大洼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震、区农业农村局相关同志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荣成市海成渔港、海洋发展局和大洼区驻山东荣成转港渔船工作站,实地查看我区海洋渔业安全管理工作在山东荣成的落实情况,深入了解当地渔业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和成效,学习海洋渔业管理先进经验。
在荣成市海成渔港,执法检查组实地察看我区作业渔船安全管理情况,与相关负责人探讨交流海洋渔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建议措施。
执法检查组一行到荣成市海洋发展局,学习荣成渔业安全管理先进经验,进一步拓宽了工作思路,为提升我区海洋渔业监督管理水平奠定基础。
执法检查组详细了解大洼区驻山东荣成转港渔船工作站渔业执法工作情况,对工作站执法服务工作给予肯定,并对工作站工作人员表示慰问。
王晨指出,贯彻落实《辽宁省海洋渔业安全管理条例》,加强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既是一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更是关系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区渔业管理部门和渔业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我区渔业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主动肩负起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历史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渔业管理制度,突出重点关键环节,打造全链条的渔业执法体系。
王晨要求,要时刻绷紧海上作业安全弦,加强对我区渔民海上作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坚持依法、依规、依技管船,加强智慧渔港建设,确保我区作业渔船时刻保持全面监控之内。要加强渔业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业务培训,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敢执法会执法的渔业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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