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纪委监委着眼“三个度” 有效提升干部队伍能力
- 发布日期: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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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在落实乡村振兴建设中,将小微工程交由村集体带领村民自建。为保证项目实施民主、廉洁、高效,大洼区对村级自施项目开展全链条监督,压紧压实镇村党组织责任,推动乡村振兴。
强化同级监督,压实主体责任。将同级监督融入乡村振兴建设全过程,紧盯是否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四议一审两公开”民主程序,要求镇党委拧紧责任链条,切实解决乡村振兴建设中的一些难题和阻碍乡村振兴的堵点难点。要求相关部门指导镇党委研究制定改革创新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及资金管理使用意见、乡村振兴建设村级自施工程管理办法等,为村级自施项目资金使用和工程管理统一标准。
紧盯重点项目,强化专责监督。紧盯乡村振兴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全流程监督。项目前期重点关注立项、审批、招投标、合同签订、资金拨付等方面,项目实施过程中重点关注项目进度、安全施工、财务管理、项目监管等方面。对重点工作预期进度滞后、协作推进不力及有关堵点问题,及时进行警示提醒并积极推动整改解决。
深化“哨点”行动,压紧一线监督。切实发挥纪检组织监督优势,完善村级监督工作清单,强化对村“两委”干部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监督。在村级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建前”摸底群众需求、“建中”引导人民参与、“建后”压实管护责任的工作要求,确保项目合民意、解民忧、赢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