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大洼区落实〈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工作意见》 大政办发〔2024〕2号 解读
一、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多次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2023年8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国办发〔2023〕27号),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023年9月22日,司法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司办通〔2023〕85号),要求各省制定落实方案。
2023年12月10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辽政办发〔2023〕18号),明确我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方法措施。
2023年12月5日,辽宁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各市制定具体举措。
2023年12月29日,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盘锦市落实〈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建立工作台账,逐步推动落实。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区领导批示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意见》。
二、出台目的
《工作意见》的制定实施,为我区行政执法质量提升明确了任务和措施。对于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问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底,我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有效运转,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切实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化、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有力增强,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大幅上升。
四、主要任务
《工作意见》共分六部分22项重点任务。
第一部分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加强政治能力建设,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开展行政执法岗位练兵,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加强行政执法及辅助人员管理。
第二部分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加快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优化行政执法“五张清单”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第三部分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协调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依法推进镇、街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联合执法和协作执法。
第四部分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结果运用。
第五部分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保障。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探索非现场监管模式。
第六部分是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权益保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文件解读单位:盘锦市大洼区司法局
文件解读人:陈萍萍
解读电话:0427---3530611
原文:大政办发〔2024〕2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落实〈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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