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大洼石油化工总厂道路新型沥青生产装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询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电子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邮箱:sinohpgs@163.com 密码:20201014+zz
纸版咨询方式:王欣艳 3421234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到影响的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寄信、传真、电子邮件反馈意见,并注明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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