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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第三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三十五次常务会议

2月1日,大洼区第三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三十五次常务会议。区委副书记、区长胡楠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了《中共盘锦市大洼区委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23年度重点纳税企业的决定》《盘锦市大洼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盘锦市大洼区全面深化综合窗口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盘锦市大洼区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盘锦市大洼区2024年春节期间社会专项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2023年,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起步之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我区广大企业坚定信心、锐意进取、主动作为,企业发展质效明显提升。为表彰宣传先进,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区委区政府决定对24家2023年度重点纳税企业进行表彰,进一步激发全区企业家干事创业动力,激励全区其他纳税企业和单位对标,不断开拓创新,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议强调,安全生产,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盘锦市大洼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细化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是我区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镇街、各部门要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切实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履行职责,抓好各自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查找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生产,保持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会议强调,通过综合窗口改革,将进一步提升我区政务服务效能让企业群众真正感受到更高效、便捷、规范的政务服务,加快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综合窗口改革的重要意义,狠抓机遇、协调联动,确保改革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会议强调,开展地名“乡村著名行动”,总体目标是与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安排相适应。通过进一步规范和重新设标,实现以地名为基础的乡村治理现代化,更好的推动地名赋能乡村振兴。区民政局要做好统筹协调,协同指导相关部门明确工作标准,点面结合,集中推进,切实将这项利国利民的举措落实好。

会议要求,区民政局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督促各镇街做好春节期间救助困难群众摸底统计工作,全面做好春节期间社会救助工作,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各镇街要加大对独居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关怀,加强探视,提供适当帮助,让我区困难群体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关心、关怀。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有针对性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区委常委、副区长于淼,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孙大勇,副区长李震,副区长、市公安局大洼分局局长王敏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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