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致全区学生家长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4-01-25 浏览次数:54

各位学生家长:

您好!

2024年的寒假已悄然而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巩固“双减”工作治理成果,减轻中小学生课外培训负担,让您的孩子度过一个健康、平安、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大洼区教育局向广大学生家长温馨提醒如下:

一、请理性看待校外培训

孩子学业成长,关键是在让孩子专注学校课堂教学,养成独立思考、独立学习的能力习惯。家长要理性看待孩子参与校外培训的作用,应以满足孩子个性发展需要为出发点,理性选择校外培训。不能脱离孩子实际,盲目跟风从众。引导自己的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努力提高课堂学习效率,保证学校学习任务的圆满达成,切实减轻孩子过重的课外学习负担,让孩子拥有一个阳光、健康的学习生活空间。

二、请选择规范合法培训机构

合法培训机构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购买课程时,请与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一次性缴费时间跨度不要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不超过5000元,对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跨学期、跨学年或在公示标准外收费的,不要盲目轻信,以免财产损失。

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无主管部门审批资质,无消防部门验收手续,存在一定消防安全隐患,同时场地设施也大多不符合要求,空气流通不畅,容易造成大面积传播流行性疾病等问题;部分无证无照托管机构违法提供餐饮服务和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存在很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和其它风险。请各位学生及家长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选择有保障的合法培训机构,尽量规避无证无照培训机构可能给您带来的安全隐患。

三、请共同监督培训机构和在职教师违法培训行为

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营造良好培训环境,事关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广大家长朋友们的积极支持配合。如您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或在职教师有违反“双减”政策规定的培训行为,请及时向属地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最后,祝您和您的孩子度过一个健康、充实、快乐的寒假。

违规培训及在职教师违规补课举报电话:0427—3530406

盘锦市大洼区教育局

2024年1月23日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1000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