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临港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盘锦临港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要求。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盘锦临港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期限:2021年—2035年。
二、规划环评工作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盘锦临港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次规划环评依据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盘锦市资源、环境特点开展工作,对规划区的规划范围、规划规模、功能定位、空间布局等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三、规划环评工作情况
建设单位:盘锦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孙继男
电话:0427-3531517
联系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盘锦临港经济开发区
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的名称
辽宁昌鑫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邮寄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盘锦临港经济开发区
电话:0427-3531515
电子邮件:pjlg2012@126.com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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