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大洼区人民政府

大洼区工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浏览次数:9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大洼区工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大洼区工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3年本单位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行政执法处罚、行政执法强制清单,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依据等信息5条,公开部门预算、决算信息4条,公开《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系列解读说明。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2023年,本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内容。本单位按照上级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项强化培训,配合主管部门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本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文件清理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各股室结合各自职能积极配合的清理方式,从组织领导、工作措施、时间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安排,保证了文件清理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组织清理,确保文件制定依法依规。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发布审核制度,确保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逐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制度建设,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四是做好平台建设。强化平台建设,扩展公开渠道,支持政府门户网站维护,配合更新相关栏目信息,充分利用政府平台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第一时间报送单位重大活动信息至我区统一的新媒体平台,及时反映我区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动态,展示工信队伍良好形象。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充分发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作用,落实信息管理工作制度,专人负责网站信息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安全、有效、可靠运行。本单位2023年共开展自查3次,定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我局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规定的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2023年度本单位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行政执法处罚、行政执法强制清单,权责清单等,并公开《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系列解读说明。

2023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专职人员,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工作长效,真正落实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开发布的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1000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