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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人民政府

大洼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浏览次数: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大洼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大洼区卫生健康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准确公开信息53条,分别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情况8条;双随机检查结果6;行政处罚公示14条;行政处罚事项清单1条;行政执法事项清单1条;行政执法依据清单1条;行政强制事项清单1条;行政执法人员名单1条;部门决算公开2条;容缺受理事项清单2条;部门预算公开2条;权责事项目录1条;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初审合格人员公示1条;各类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实施方案4条;科普教育信息发布8条。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2023 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断健全完善卫生健康行业领域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细化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合理规划专栏,依法依规推动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群众关心的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做到信息详实、及时更新。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强化单位内部监督,机关内各股室相互协调配合,由综合办公室牵头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监督和组织协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整改,并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同时,严格信息编制、发布审核,制定并遵守“三审三核”制度,对政府信息的规范性、严肃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核和校对。

四是做好平台建设。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区政府对全区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清理,我局现未有信息发布平台。一方面,我局积极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投稿,更新相关栏目信息等情况。另一方面,通过与“大洼宣传”微信公众号主办单位进行沟通对接,采访和发布我局各项重点工作和与百姓息息相关的医疗、保健、预防等信息,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保驾护航。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全年开展政务公开实地督查2次,绩效检查2次,落实问题整改6个。同时,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印发的《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通过召开会议、业务培训等形式传达上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全年共开展培训2次,累计参训120余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6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一是提高认识,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转。二是抓好信息公开质量,充实公开内容。我局将信息公开质量要求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建设的重要内容,确保所公开的内容合法真实,有效提高政府公信力。三是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及时调整、更新相关工作动态,提升信息公开实效性,准确性、丰富性。

2023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重点领域公开内容不精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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