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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人民政府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浏览次数:6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在主动公开方面,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将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以及反映我局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在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建立了“三审三校”制度,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方式、处理流程、答复期限等。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律规定和本机关的职权,我局将按照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配合主管部门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对所掌握的政府信息进行系统化管理,全面落实信息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并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和抽查,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准确性。同时,我局还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是做好平台建设。在平台建设方面,我局支持政府门户网站维护,配合更新相关栏目信息等情况,确保平台的安全、稳定、便捷。同时,积极向“大洼宣传”报送我局各种工作信息,全年共报送新闻稿件52件。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在监督保障方面,为做好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的监督、检查、自查、培训等工作,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估。2023年共开展自查、抽查2次,没有发现问题。同时,我局还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应和改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将信息公开和日常办公紧密结合。二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切实加强信息审核管理,确保发布内容的准确性、规范性。

2023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更新不及时,可能会导致公众获取过时的市场监管信息。二是信息分类不规范,可能会导致信息发布混乱,使得公众难以查找和理解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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