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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人民政府

大洼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浏览次数:8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锦市大洼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

区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全面、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不断增强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其中,年度统计公报1条,月度经济发展简况11条。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

按照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配合主管部门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确保答复申请时,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信息编制、发布审核等各环节工作,按照“谁发布谁负责”“事前审查”“依法公开”原则,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

四是做好平台建设。

支持政府门户网站维护,配合更新相关栏目信息等情况,及时上传最新统计公报、月度经济信息简况,切实做好统计服务。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

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监督保障,狠抓工作落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高效开展。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开展政务公开知识培训,不断提升机关干部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2023年,区统计局针对2022年存在的信息发布及时性等问题加以改正,严格落实区政府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完善信息发布流程。

2023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2023年,区统计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切实做到主动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机制尚不完善,监督检查力度比较薄弱。下一步,区统计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相关领域的制度,加大统计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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