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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人民政府

大洼区新立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浏览次数:8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锦市大洼区新立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盘锦市大洼区新立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2023年5月15日上午,新立镇网格中心、综治办、司法所、社会服务办、工商、妇联、信访、安委会等部门,以宣传条幅、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互动。此次活动共接待群众咨询100多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多份。我镇将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通过申报大厅宣传栏公开业务办理程序,公开业务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互联网举报电子邮箱,确保群众及企业各种疑难问题得到解决。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2023年新立镇按照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配合主管部门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落细工作责任。镇党委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态化推进,完善内部审核发布流程,拟公开的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办公室统一发布,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有效,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四是做好平台建设。2023年,因乡镇级没有政府网站,也没有本单位的发布平台,支持区政府门户网站维护,配合更新相关栏目。本单位主要依靠申报大厅宣传栏公开业务办理程序,公开业务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互联网举报电子邮箱,确保群众及企业各种疑难问题得到解决。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办公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公开平台监督预警机制,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为持续做好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的监督、检查自查、培训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不完善,工作方式单一,不系统,不高效。

二是信息化步伐建设缓慢,存在信息落后,处理延时等情况。

改进情况:

一是梳理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不断改进工作方式,不断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提高公开的时效性、可读性和生动性

二是加快信息化步伐,积极对接部门间政务信息共享,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公众性对外开放利用。

2023年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一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事项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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