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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人民政府

大洼区清水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浏览次数:7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锦市大洼区清水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盘锦市大洼区清水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规范主动公开,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制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的措施,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纳入议事日程,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按时、准确、全面公开社会救助、公共法律服务、社会保险、安全生产、财政民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共计800余条。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对于各种类型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探索构建协同办理和专业律师参与机制,要求由法律工作者在法律层面把关,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并送达,做到流程规范、有理有据、合法合规,有效降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败诉风险提升答复质量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推进诉源治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为了加强我镇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做到各项法制工作有据可查,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清水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清水镇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等制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开展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2023年清水镇政府没有需要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023年共制发规范性文件0

四是做好平台建设。我镇积极配合规范管理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支持“大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维护,配合网站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信息如“盘锦市大洼区清水镇权责清单”,以及提供“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和“行政执法主体确认”等信息,便于公众查询。同时,“大洼宣传”作为我区统一的新媒体平台,我镇积极配合更新相关栏目信息,2023年共为大洼宣传的信息发布提供新闻宣传稿件123份,支持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的作用。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清水镇持续强化监督保障,加强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任务严格落实、产生实效。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方式方法,科学合理运用好考核指挥棒,提高考核评价针对性、导向性和激励作用,促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全年开展政务公开实地督查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对原有的政务公开信息内容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提高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我镇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已取得一定进展,积极配合更新了“大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大洼宣传”新媒体平台的相关栏目信息,支持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的作用。同时,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采用微信群、LED显示屏政务服务大厅、电话、村图书阅览室载体建设,及时更新公开内容,更加适应广大人民群众需要

2023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由于我镇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下功夫、抓落实,总体来看,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初步取得成效,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有一定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等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二是政务公开培训力度不足,应进一步利用多种形式,强化解答指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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