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于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加快推进我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建议(第202346号)提案的答复
藏运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加快推进我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坚持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年初,制定了《大洼区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2023年行动方案》,进一步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全面推进“党建引领、智慧治理”各项工作。推动网格调整优化,完成新一轮网格划分,全区共划分网格1253个,按照相关“准入制”规定对网格工作事项进行清理,并对相关业务开展培训,配备网格员1253名。
健全议事协商机制,推广村民说事、乡贤参事、民情恳谈等多元参与模式,通过村(居)民评理说事点等便民服务机制,发动各方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成立了区、镇(街)、村(社区)三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构建了“线上诉求一平台、线下问需一张网、现场服务一中心”的工作模式,全区100个村、91个社区实现了“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全覆盖。
夯实基础,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成立了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科技支撑、法治保障工作机制。把社会治理成效作为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将评估结果作为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以及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工作高质高效推进。
(二)注重源头治理,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严格落实矛盾纠纷联席会议、领导接访、责任查究等制度,积极推进一站式多元化解、专业性矛盾化解、诉调对接、公共法律服务、心理疏导服务等平台建设,实现矛盾纠纷统一受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结。“一门进、一窗办、跑一次”的一揽子服务综合体、“集中办公、集约管理、集成服务”的运行模式、积极推行“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已经形成,实现了受理科学分流、反馈有效衔接、快速调处办结的一体化运行。积极创建智慧社区警务、智慧街面巡防、治安防控圈建设等示范项目,着力打造田家街道大堡子村“点餐”“套餐”“自助餐”调解模式;北旅田园警务工作站“一园三区”特色警务管理、中央堡警务室“智慧治理”样板,建设“枫桥式警务室”,实现数据分析研判、情报预警等功能共享。有机融合开展多样化法律服务,将视频服务平台延伸到村(居),镇街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服务区域内建立“微群”,大力宣传使用“12348”中国法网、辽宁法网,让互联网法律服务进村入户。建立“第一书记接待室”“两代表一委员接待室”“矛盾纠纷调处室”“村民评理说事点”等矛盾纠纷化解平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调处服务。
(三)打造智能治理体系,提升市域精准治理能力
以大数据处理为支撑,不断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打造新型智慧城市。把信息平台数据录入和深度运用作为工作重点,建成全区视频监控平台,接入公安天网、美丽乡村等5000余点位,构建了覆盖城乡的视频监控网络,实现视频资源共享共用。区公安部门积极搭建人脸识别系统,逐步实现对复杂场所、交通要道、重点地区和主要基础设施的全覆盖,提高信息采集和上报效率,预防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通过8890便民服务平台、“指尖大洼”APP、“大洼宣传”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辽事通”等多个平台,积极搭建互联网时代与群众交流互动的渠道,主动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着力解决群众所盼等各方面问题,提前化解矛盾纠纷,“点对点”“心对心”“键对键”地实现干群互动,推进了社会治理功能前移,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着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群众的满意率不断提升。
(四)加强综合治理,切实提高风险治理水平
一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制定了《关于全面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对婚姻家庭、婚恋纠纷、邻里纠纷、经济债务等方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严格落实月调度制度,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进会议,听取各镇街、区直各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及采取的工作措施。年初以来,共排查矛盾纠纷558起,已全部成功化解,化解率100%,有效确保了各类矛盾“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化解在基层”。
二是全力做好社会治安重点区域排查整治工作。积极组织各镇街、各单位对易发生治安问题的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集贸市场、医院、车站码头、老旧小区、宾馆旅店、足疗洗浴、网吧、酒吧等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开展排查整治行动,集中整改安全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截至目前,全区共排查重点地区、重点场所418个,发现问题292个,已全部完成整治。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加强重点人群服务与管理。坚持“五个一”工作机制,紧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刑释解矫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等重点人员,强化动态管理,确保敏感时段重点人群管控率100%。统筹各镇街和公安、司法等部门力量,对重点人群开展了常态化摸底排查,落实包保责任,进一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截至目前,全区现有重点人群七类共463人,其中各类信访重点人共78人,刑释解矫人员3人,社区矫正对象149人,高、中风险吸毒人员98人,易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0人,矛盾易发人群(具有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投资失败、性格孤僻、行为偏执、报复倾向等特征人员)4人,问题青少年29人。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救助作用,严格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政策,已将2023年奖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四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保障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政法工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实际,形成了“1+2+5+N”制度文件体系。制定了《大洼区政法系统领导干部2023年入企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为企业办实事活动。走访企业25次,召开企业座谈会7次。收集意见建议2条,了解企业存在的问题1个,现已解决问题1个。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进展和成效和法治保障、法治服务典型事例进行宣传报道。截至目前,省级媒体发表2篇,市级媒体发表10篇。
五是加强命案防范治理工作。召开了五次命案防控工作会议,对全区命案防范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保命案防范工作落实执行不跑偏、不走样、不落项、不漏人。区平安办主任多次组织召开调度会议,分析研判全区命案防范治理工作形势,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命案专项整治行动,印发了《2023年大洼区命案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落实重点人群服务管理措施,加强对车站、网吧、城乡结合部等易发生治安案件区域的管控。采取一张明白卡、一个大喇叭、一份宣传册、一个微动漫、一个法律明白人、一个评理说事点和一张装户图“七个一”措施,强化普法宣传,强化源头预防,强化重点治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截至目前,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同比分别下降28.82%、28.38%,命案零发案。
六是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好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严防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对辖区涉危物品进行集中清查整治,查处违反危险物质管理行为案件9起,非法携带管制器具案件7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5起,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4起,收缴各类子弹1195发,有效地化解了涉危安全隐患。推进专项治理,进一步增强严打高压态势。积极开展打击侵财犯罪、黄赌毒、电信诈骗、治爆缉枪等违法犯罪行动。截至目前,全区共立刑事案件364起,破案235起,破案率64.5%。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立案146起,破案26起,返还被骗资金75万余元。
七是有力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长效开展。组织召开扫黑办主任会议2次、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工作会议1次。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持续推进教育、金融、市场新行业领域整治。推进省市县三级联动督导,深入开展全国扫黑办第三批常态化扫黑除恶特派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措施清单及验收清单,确保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八是积极开展见义勇为工作。印发了《2023年盘锦市大洼区见义勇为工作要点》。走访慰问了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积极组织开展见义勇为宣传月活动,鼓励号召群众向身边的好人好事、见义勇为英雄学习。全区共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悬挂条幅25条,受教育群众达30000余人,为宣传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大洼区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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